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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花园屯堡杯摄影大赛

第二届“花园屯堡杯”摄影大赛

第二届花园屯堡杯摄影大赛
 
屯堡乡位于恩施市西部,距市中心21公里,境内山清水秀、林翠泉清、资源丰富,素有“水电之乡”“恩施后花园”美誉。为进一步展现屯堡乡丰富的旅游资源、文化底蕴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精神风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花园屯堡杯”摄影比赛,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本次摄影大赛,以更新、更广、更美的视野聚焦新时代屯堡乡呈现的新风貌、新气象、新成果。
 
二、举办单位
主办:屯堡乡人民政府
协办:恩施州摄影家协会
媒体支持:恩施市新闻中心
网络支持:民摄世界 (www.minsheshijie.com)


 
三、大赛主题
以“清江水乡 花园屯堡 竞进小康”为主题,拍摄屯堡乡境内的生态环境、人文风貌、动植物资源、产业发展、小康生活、水源保护等内容,全方位展现屯堡乡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新风貌,推动屯堡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步伐,助力“花园屯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征稿时间
 
2018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5日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入围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往期参加过屯堡乡举办的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及2018年3月30日前拍摄的作品不得投稿;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行缴纳。

六、评审办法
(一)为进一步规范屯堡乡举办的摄影赛事的评审工作特,建立评委会。
评委人员为:州摄影协会1人、市委宣传部1人、屯堡乡领导2人、市新闻中心1人。
(二)评审规则
1、投稿作品由秘书处根据比赛规则将符合要求的作品统一进行编号,在正式评审的前一天,将作品发至每一位评委进行初审。
2、评委根据赛事方案和比赛规则,认真进行斟别,按获奖名额150%的比例选出初选作品。
3、评审委员会对评委的初选作品进行汇总,以得票多少为序评出入围作品,同一场景(事件、对象、人物)原则上只选一幅作品入围。如遇得票相同的,再进行一轮或多轮投票(下同)。
4、优秀奖、等级奖亦按上述方法产生。如有重大争议的,由主任评委作出决定。
5、当次评委参赛作品不进入等级奖评选。
6、同一作者只能一幅作品入围等级奖。
7、对获奖作品实行公示制,公示期限为3至7天。公示期内未按比赛规定提交作品,或经举报核实作品不符合参赛规则的,取消获奖资格。

七、参赛规则
(一)全国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拍摄时间为活动开展时间,投稿数量不限。
(二)参赛作品须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组图照片算作一幅作品。
(三)摄影作品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及剪裁外,不得使用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要素。
(四)投稿方式:本次比赛采取电子方式投稿(电子文件图片为jpg格式,宽边不大于800像素,大小500k以下),对于投搞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将放置于活动网站作品展示页中。
(五)投稿平台:恩施州摄影家协会网(第二届“花园屯堡杯”摄影大赛投稿平台)凡投稿作品,组委会可视作其做作品可在屯堡乡微信公众平台、各级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不另外支付稿酬。
(六)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制作画册等。请务必将拍摄的原始数据文件和调整后的数据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主办方。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大赛实行获奖作品公示制度,颁奖之前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次活动凡入选作品主办方拥有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及媒体宣传等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九)参赛作品必须为署名作者独立原创,赛前应自行处理好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十)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则。本规则解释权属组委会。

八、评选照片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所有照片分六大类进行评选,每类分别初选出25张,类别为:生态环境、人文风貌、动植物资源、产业发展、小康生活、水源保护。

九、作品评选
2019年4月,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选。获奖作品和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第二届“花园屯堡杯”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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